抚州市东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2-17号))
2022-05-20 09:25:29
第 12 号
抚州市东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决定:接受高洁辞去抚州市东乡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抚州市东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第 13 号
抚州市东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决定任命:陈耀平为抚州市东乡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和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高洁(女)的抚州市东乡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第 14 号
抚州市东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决定任命:
第 15 号
抚州市东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任命:
第 16号
抚州市东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免去:黄俊灵(女)的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王桥法庭庭长职务。
第17 号
抚州市东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