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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01-24 09:17:19

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詹向民所作的《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民法院过去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为加快建设创新创业、富裕美丽、和谐幸福品质新东乡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