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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01-24 09:18:50

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露萍所作的《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检察监督体系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为加快建设创新创业、富裕美丽、和谐幸福品质新东乡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