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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7-06-23 16:37:00

东常发〔2017〕28

 

 

东乡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对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生态环境保护的

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5日,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哈力比亚提·阿布都卡德尔所作的关于我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东乡区人民政府近年来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少差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监管部门协同不够、执法力度不强、企业社会责任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品质新东乡建设提供良好环境,会议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坚持预防为主,进一步强化环保基础保障

1.进一步加大环保经费投入。建议区财政部门将环保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把环境保护建设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保障逐年增加。针对当前畜禽整治工作人力、物力缺乏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应加大对专业人员配备、公务用车调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2.进一步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一方面建议区政府坚持环保基础设施优先的理念,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中,进一步加大对我区特别是农村环保公共设施投入力度,进一步推进覆盖全区的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特别是对农村土壤环境的监测系统,进一步更新对空气、水质监测的技术设备,为我区开展治污工作提供全面准确的数据支撑;另一方面,建议加强我区在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督查力度,推进相关责任单位按照工程项目完成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建设。

3.进一步完善环保预防体系建设。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建议区委区政府将生态环保知识纳入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体系中,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生态环保知识教育力度。二严格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评制度。建议区委区政府将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有关指标纳入全区目标考评和个人考核体系中,并科学合理设置考评考核结果运用机制,确保考评考核的实际约束作用。

坚持源头控制,强化主要污染物治污减排力度

1.进一步强化对生活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强化对生活污水和固体废弃物排放总量的控制。建议区政府在引进垃圾填埋项目的同时引进一些绿色回收建设项目,实现绿色循环发展。二强化对城市烧烤污染源的控制。建议,区政府对全区烧烤区进行统一规划,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区以及公园、绿化地等地划为烧烤禁止区。三强化对城市扬尘和汽车尾气等污染源的控制。建议继续开展对建筑施工、道路扬尘和汽车尾气的专项治理积极倡导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量。四强化对节假日烟花鞭炮燃放的控制,逐步禁止城区内烟花鞭炮的燃放。

2.进一步强化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强化对重点涉水涉气排放总量的控制。建议由经开区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对园区入园企业环境集中整治,严格控制工业企业“三废”排放。二强化对乡镇(场)采石场的整治力度。建议,继续加大对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采石场的关闭力度和清理整顿力度,对采石场区的扬尘污染进行有效治理,对何坊水库等水土流失严重的采石场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环境修复工程。

3.进一步强化对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继续实施农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二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排放物总量和水产养殖污染的控制。建议区政府尽快对畜禽养殖“三区”进行科学划分,按照划分布局严格管理环保局和畜禽集中整治办公室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和时间节点推动工作落实,实现水库有序退养和畜禽养殖场整改落实到位,乡镇(场)等相关责任单位完善后续管理措施。三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议区政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规模化生物天燃气建设项目,实现有机物循环利用和环境综合治理。

坚持上下联动,建立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1.强化区环保局的统筹监管职能。建议区委区政府制定完善我区部门环境监管责任清单,明确界定城管、公安、建设、交警、交通、林业、农业等部门的环保权限和职责要求,建立在环保统一监管下多部门联合共治的环保责任机制,推动我区城市烧烤、油烟排放、噪音扰民、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等污染整治上的联防联治。

2.强化乡镇政府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职责。建议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坚持以乡镇为重点,在乡镇一级设立环境保护管理站,人员可以由上级环保局下派的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和乡镇聘用的一些专兼职卫生督察员,建立起县乡村三级环保监管网络。

3.强化区域间的联防联治。建议区政府加强对乡镇间、我区与其他行政区划之间地方环境问题的整治力度,建立环保问题的区域协商机制,共同探讨行政区划间的环境问题防治措施和办法。

4.强化公众参与。建议各级政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扩大群众知情权,形成信息公开、专家咨询、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格局。

坚持从严执法,扎实推进环保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提高环保执法队伍进入门槛、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和加强考核考评等途径,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二要严把环境准入关。建议环保局要严格把好环评关。三要加强日常监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突出重点监管单位,实行差别化管理,发挥远程视频监管作用。四要严格落实淘汰产业污染治理责任。依法取缔关闭小造纸、小粒等产能“十五小”企业同时要加强对关停企业的后续监管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人民政府认真研究落实,并于2个月内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

 

 

                     2017622日

 

 

 

 

 

 

 

 

 

 

 

 

 

 

 

 

    

 

抚州市东乡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6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