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常发〔2017〕18号
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
对《区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情况报告》的审 议 意 见
区人民政府:
东乡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听取和审议了陈丰平副区长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我区科技创新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始终把创新摆在经济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区在科技创新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更提出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科技创新自主意识不强、科技创新型人才缺乏、科技创新方面的信息流通不够活跃、财政投入不足。
为破解我区科技创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会议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意识。一方面,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营造科技创新的浓厚氛围。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企业真正从科技创新中得到实惠,提高企业科技创新积极性,释放企业科技创新的热情。另一方面,企业家本身也要转变观念,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不要把争取财政项目投入当成发展的捷径。只有注重创新自己的核心技术、特色产品,才能保证长久的发展优势和竞争力。
(二)进一步抓好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引进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符合市场化取向、适用不同人才引进的政策体系,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积极为优秀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让优秀人才能够安心在东乡创新创业。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创新创业型人才的积极性。
(三)进一步抓好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强化创新政策支持,依托行业龙头企业与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打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成一至两个市级以上科技协同创新体。要尽快启动科技孵化园工程建设项目,带动培育“创客中心”“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推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业态发展。
(四)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一方面,政府要继续加大科技创新方面的财政投入力度,注重财政投入的有效使用。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引导全社会多方增加科技投入,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为支撑、社会集资和引进外资为补充、优惠政策作扶持的全社会科技投入机制。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东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予以办理,并在两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和结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4月27日
抄送:区委,区科技局、区经济开发区、区工信委、区发改委、区财政
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卫计委、区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区组织部人才办、区科协、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抚州市东乡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