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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决定任命朱小华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2019-01-25 19:21:03

 

东常发〔2019 7

关于决定任命朱小华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

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125日决定任命:

朱小华为东乡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和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

乐细根为东乡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高洁(女)为东乡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抚州市东乡区人大常委会

2019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