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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决定任免胡国新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2019-01-25 19:21:40

 

东常发〔2019 8 

关于决定任免胡国新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

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125日决定任命:

胡国新为东乡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李官祥为东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胡志珍(女)为东乡区民政局局长;

黄文辉为东乡区司法局局长;

  华为东乡区财政局局长;

  勇为东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徐小平为东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何志伟为东乡区水利局局长;

杨露露为东乡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胡锡峰为东乡区商务局局长;

何丽莉(女)为东乡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长;

  韬为东乡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朱建忠为东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王志斌为东乡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周克卫为东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万细贵为东乡区体育局局长;

徐武平为东乡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邓俊辉为东乡区扶贫办公室主任;

熊胜旺为东乡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免去:

万美娥(女)的东乡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乐志伟的东乡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郑少昆的东乡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文卫青的东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夏日新的东乡区水利局局长职务;

以上涉及区委、区政府改革部门职务调整的人员,其改革前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抚州市东乡区人大常委会

2019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