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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命吴德等同志法律职务的通知

2018-12-27 10:12:00

 

东常发〔2018〕39

关于任命吴德等同志法律职务的通知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

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1225日任命:

  德为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乐武平为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嵇玉琴(女)为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抚州市东乡区人大常委会

2018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