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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命李好生同志职务的通知

2018-08-30 10:26:00

 

东常发〔201831

关于任命李好生同志职务的通知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

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829日任命李好生为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其为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抚州市东乡区人大常委会

2018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