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常发〔2017〕42号
关于决定任免胡韬、余晓龙同志职务的通知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
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5日决定任命:
胡 韬为东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免去:
胡 韬的东乡区监察局局长职务;
余晓龙的东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