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常发〔2017〕 号
关于决定任免李官祥、陈志忠同志职务的通知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
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9月4日决定任命:
李官祥为东乡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免去:
陈志忠同志的东乡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2017年9月4日
抄 报:抚州市人大常委会,中共抚州市东乡区委
抄 送:区政协,区人武部,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乡镇(场)。
抚州市东乡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