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上午,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姚英华,副主任余东安、吴维权、黄炳辉、陈艳、熊耀辉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彭敏群,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李好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露萍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区级财政总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及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2017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东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李好生为东乡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并代理院长职务的决定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还举行了新任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姚英华同志围绕会议主要议题作了重要讲话,提出四点意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努力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二要注重开源节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三要严肃财经法纪,狠抓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四要紧盯目标计划,全力落实全年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