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56 号
抚州市东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决定任命:
乐利东为抚州市东乡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抚州市东乡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王拥军的抚州市东乡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乐炎的抚州市东乡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4月19日
抚州市东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57 号
抚州市东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任命:
何媛红为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红星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
罗武欧为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小璜人民法庭庭长;
嵇玉琴为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虎圩人民法庭副庭长;
乐武平为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虎圩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吴丽平的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虎圩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姚义良的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小璜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4月19日
抚州市东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58 号
抚州市东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任命:
吴玲玲、高小琴、王丽萍、杨燕芳、乐丽香、干静、邓婷、王琴、邓菊红、李婷、艾淑芳、张志玲、陈苏芳、何卫华、徐志荣、俞虎明、饶小平、周晓兰、魏芳、乐淑萍、饶颖、杨国冬、乐伟恩、刘志龙、周锦玲、江学成、施梦萍、孙晓艳、乐黎明、刘炉山、陈勇、饶响平、孙晓阳、陈艳琴、杨利平、朱思铭、乐梦华等37名同志为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现予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4月19日
抚州市东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59 号
东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应有代表名额237名,现在实有代表231名,因故出缺6名。
2024年1月,孝岗镇选区代表郑军因工作变动调离东乡区,依照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郑军的区二届人大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邓家乡选区代表王拥军、金峰街道选区代表林恩展,2人因工作变动分别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请求辞去东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24年4月19日,抚州市东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研究决定:接受王拥军、林恩展辞去东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王拥军、林恩展的代表资格终止。同时,根据《选举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王拥军的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本次东乡区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后,东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28名,缺额9名。
特此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