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44 号
抚州市东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决定任命:
揭小毛为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李蛟的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现予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10月24日
抚州市东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45 号
抚州市东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任命:
黄俊灵为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周碧锋的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马圩法庭(现红星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