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
第105号
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抚州市东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17日在行政中心千人会场召开,会期四天。建议会议的议程为: 审议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抚州市东乡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审议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出席抚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抚州市东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选举抚州市东乡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表决抚州市东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其他。
现予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