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迟召开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
决 定
(2020年3月10日东乡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鉴于近期以来发生新冠肺炎的重大疫情,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确保聚精会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决定将原定于2020年3月上旬召开的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推迟召开,具体召开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授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