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52 号
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任命:
饶其良为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熊 歆(女)为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陈 芳(女)为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胡园辉(女)为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艾文辉为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饶其良的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梅怡萍(女)的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胡园辉(女)的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熊 歆(女)的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职务;
吴文庭的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饶志勇的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 勇的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占丽莉(女)的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艾文辉的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吴丽平(女)的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王桥法庭副庭长职务;
黄荣辉的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马圩法庭副庭长职务;
姜卫华的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