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45 号
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2月26日决定任命:
黄清娥、俞虎明、王辉、李星、吴瑶、吴美兰、罗玉芳、何盈香、嵇小娥、赵玲娥、王红、杨国冬、杨利平、何建平、杨锦兰、乐淑萍、乐美珍、王丽萍、刘志龙、侯桑、洪媛、何细琴、李付荣、饶颖、嵇园娇、乐丽香、周崇、王国田、杨新文、上官琴娥、李正平、陈妍、熊长旺、严小平、吴晓明、周忠仁、陈莉、邓小梅、黄玲春、乐晓攀、李辉金、张池元、饶小平、陈冬娟、陈晓华、吴淑娟等46名同志为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现予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