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39 号
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5日决定任命:
吴 德为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乐武平为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嵇玉琴(女)为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现予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