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31 号
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13日决定:
接受詹向民辞去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