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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抚州市东乡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8-01-24 08:56:01

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抚州市东乡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琪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抚州市东乡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抚州市东乡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抚州市东乡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抚州市东乡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