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首页 > 监督工作 > 审议意见

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东乡县2016年县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抚州市东乡区2017年区级总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7-03-09 16:01:00

——201738日在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 吴书华

 

大会主席团:

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区财政局局长郑少昆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东乡县2016年县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抚州市东乡区2017年区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7年区级总预算草案。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东乡县2016年县级总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全县各级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克服宏观经济下行、税收政策调整等减收因素影响,着力加强财源建设,深入推进财税改革,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财政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质量不高、结构不优;政策性刚性增支导致支出压力加大;促发展的建设性举措有待进一步增强等。这些问题应当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区级总预算草案,贯彻了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体现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的要求,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预算收支安排较为适当,预算草案总体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关于东乡县2016年县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抚州市东乡区2017年区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区级总预算草案。

三、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为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顺利完成2017年各项预算任务,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大力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好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政策,着力振兴实体经济。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和杠杆作用,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培育发展新动能。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有效保障精准扶贫、民生兜底的需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严格依法规范预算管理。坚持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坚决防止和纠正收取“过头税”以及采取“空转”方式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努力做实财政收入。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全口径预算编制,加强项目库建设,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推进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预算调整,切实维护预算的权威性、严肃性。

(三)着力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加强审计监督,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严格追责问责,扎牢制度“笼子”,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深入推进预算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