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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应严法治污要求亮剑护航生态环保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品质新东乡

2017-05-19 15:48:00

——关于东乡区生态环境保护的调查与思考

 

生态环境是生存之基、民生之本、发展之源。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化程度的逐渐提高以及群众对自身权益保护意识的不断提升等原因,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环境信访案件逐年增多、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愈加迫切。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江西工作重要指示以及新《环保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推进品质新东乡建设,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姚英华同志为组长的调研组,开展了为期两个半月的调查研究。调研组为了掌握第一手资料,多次深入养殖场、工业园区、田间地头,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个别访谈等方式,对我区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一次大范围的调研,较为全面地掌握了我区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十八大以来,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绿色发展理念,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坚持以减少污染排放物、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强化问题整改和加强环境执法为抓手,以保障环境安全、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着力点,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约束性指标任务,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401吨、氨氮削减69吨、二氧化硫削减218吨、氮氧化物削减22.41吨;水、空气等环境质量总体趋于好转,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生态支撑。

(一)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环保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一是积极落实责任机制。2016年以来,区政府逐步逐级落实“河长制”“山长制”“路长制”,不断健全生态环境治理的责任体系。二是建立健全整改机构。先后成立了东乡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改问责领导小组、东乡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办公室,整合相关部门执法职能,建立健全环保问题整改机构。三是建立环境保护集体会商制度和环境整改通报制度,坚持在政府常务会上每月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议题,实行污染整治工作一周一通报和一月一调度工作制度,推动环境问题的有效开展和环境整改的有效落实。

(二)加大生态环保投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加大对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的修复和建设力度。完成了对城区现有破损的33处生活污水管道的修复工作,增设了污水检查井6座,铺设对接生活污水管道915米。同时,先后投入资金749万元,基本完成垃圾填埋场二期防渗处理工程建设;预算投入资金7200万元,在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提标工程建设;预算投入资金5600万元,在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二是加快工业企业污染排放治理。推动正大焦电、新闽泰陶瓷等重点涉排企业完成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升级改造。三是加快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积极推动畜禽养殖场的规范养殖,完善污水处理硬件设施建设,至2016年底已有35家养殖场的粪污处理设施完成了改造升级,共建设厌氧池4300立方米,氧化池3150立方米,沉淀池867立方米。投资3000多万元建成了动物卫生处理中心,10个乡镇建了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点和31个年出栏5000头养殖场自建冷库,实现病死畜禽处理过程无害化、资源化、生态化。

(三)大力开展环境集中整治,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有序推进

一是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区共有10个乡镇(场)198个村庄配置了专职保洁员,118个村庄配备了保洁工具,落实了保洁专项经费。全面启动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实现垃圾治理模式市场化运作方式,农村环境整治取得初步成效。二是大力推进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集中整治。自去年11月份以来,我区着力开展水库退养、水质治理、畜禽污染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区整治执法办立案查处养殖污染违法案件19起,执行养殖污染违法行政处罚30余万元,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家,已关闭、搬迁禁养猪场59家。在水库退养方面,全区小(二)型及以上水库累计退养163座,山塘水库已确认退养70座。三是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2016年,共完成报批省级生态乡(镇)点1个,省、市生态村点9个。

(四)全面推进监管能力建设,环境执法力度有效增强

一是全力推动建设项目审批源头控管。2016年受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30个,暂缓审批建设项目6个。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62个,其中整改后运行39个、备案审查17个、淘汰关闭6个。二是不断加强监督性监测体系建设。完成了城区空气质量监测检测设备安装和运行、定期282座小(二)型水库水质进行监测。三是全面落实区域环境执法监管。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600多人次,排查企业235家,责令停产整改62家,执行对荣成机械、正大焦电、新闽泰陶瓷、正邦集团等重点涉排企业环境违法处罚77.6万元。深入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十五小”企业污染专项治理,共依法取缔关闭小造纸、小造粒企业14家。加大对环境污染案件的查办力度,先后办理行政拘留案件3起3人,刑事拘留案件2起2人。

二、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虽然我区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囿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我区生产排污、畜禽排放、生活垃圾等环境问题依然严重,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制约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环境质量状况与广大群众的预期还有一定差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任重道远。

(一)污染现状依然严峻,环保问题依然突出

近年来,我区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有关环境问题的信访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呈逐年增多趋势。据统计,我区2015年收到有关信访件34件、2016年82件;从人大代表建议数量来看,2015年有4名代表提出5件,2016年有31名代表提出7件;从政协委员提案来看,2015年有7名政协委员提出4件,2016年共有10名政协委员提出5件。这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区生态环境污染的严峻形势,也表现出环境污染引发的矛盾日益凸出。

1.水环境质量令人堪忧。一是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欠佳。从环保局对我区两大饮用水源地——佛岭水库和幸福水库的水质监测情况来看,我区饮用水源水质类别基本达到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标准,没有达到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标准。二是北港河流域污染较重。2015年,北港流域水质被列入全省27条水质不达标河流之一,水质为劣Ⅴ类,即为无用脏水。经整治后,2016—2017年,环保局对北港县界断面进行监测,数据显示大多数情况下水质呈Ⅲ类水质(过滤清洁后可用作普通工业用水),但是北港县界断面水质不稳定,不定期表现为Ⅳ类(普通农业用水),甚至是Ⅴ类标准。三是小(2)型以上水库水质较差。从去年6月份对全区282座小(2)型以上水库水质监测的数据来看,达到Ⅱ至Ⅲ类水质的共有102座,占比36.17%;Ⅳ类以上共有180座,占比63.83%。值得注意的是,4-6月正值我区丰水期。据统计,2016年4-6月我区降水量为1005.1,占全年的53.1%,由此可以推算,在枯水期我区水库的水质状况会更糟糕。

2.土壤生态问题不容乐观。一是粗放型农业生产活动,包括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和农用塑料薄膜的广泛使用,造成土壤物理性质恶化、肥力下降、土壤板结、土壤结构破坏,给土壤环境和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威胁,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二是重金属排放物超标对土壤的严重污染。比如:原江西日久电源的重金属超标排放导致周边近千亩土地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土壤含铅量严重超标,原厂房片区植被稀少。三是城乡生产生活垃圾的不达标排放和长期无序堆放,特别是生活中的白色污染和废旧电池等污染源若不经有效处理,长期废弃滞留在土壤中,将严重削弱土壤环境和造成土壤污染。

3.空气环境质量有待改善。近两年来,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空气污染问题也开始逐渐凸显,空气质量明显下降。从对我区的空气质量监测情况来看,2016年双月份通过采用5日法手工监测(无法统计优良天数)方式在东乡党校和原东乡环保局采点监测显示,除了4月和6月在东乡党校的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外,其余月份在两个地点监测到的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主要污染物为PM10。从2017年前3月监测的数据来看,我区1月和2月的空气优良天数仅为7天,占比例仅23.73%,其中首要污染物为PM10。

(二)污染源头错综复杂,节能减排任重道远

现阶段,我区环境污染形势比较严峻和复杂,生活污染、农业污染和工业污染等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错综复杂,主要污染物减排压力大。

1.城乡生活污染源。一是生活污水和固体废弃物污染。我区总人口48万,其中城区人口22万,每天有大量的生活污水和固体废弃物需排放。然而,由于城市排污基础设施的缺乏,导致大量生活污水和固体废弃物未经有效处理就直接排放到河道和土壤之中。据调研,我区北港河城区每天约有1.5万吨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北港沿线河道多处陈年垃圾未有效清理,严重污染河流水质和土壤环境。二是烧烤油烟污染。据统计,城区共有烧烤摊点107家(含露天烧烤),特别是街心花园、舒同博物馆、人民公园等地烧烤摊位数量多且呈快速增长趋势,但大多未建立配套排污设施,烧烤排放出烟油直接排向空中,严重影响周边空气环境。三是建筑扬尘污染。据调研发现,我区一些建设施工工地防尘薄弱,工地露土无覆盖、无绿化,建筑工地上无洒水喷淋设施,一些渣土运输车带泥上路,超量装载,封闭不严,营运中抛洒滴漏,污染周边环境,群众反映强烈。四是汽车尾气污染。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区机动车保有量呈快速增长趋势。据统计,我区2016年机动车保有量总数为150500,其中私家车保有量22600辆,比2015年分别增长9.94%、17.7%。此外,我区城区内没有禁止燃放烟火,在年过节期间,由于烟花爆竹燃放导致的空气污染较为严重。

2.工业企业污染源。一是园区工业企业“三废”污染。我区作为工业大县,工业“三废”排放量大。据统计,园区52家重点涉水涉气排放企业中绝大部分没有达到污染达标排放要求,这严重影响了我区生态环境质量。重点涉排企业如一些化工、制药、橡胶、木薯等,其排放的废水种类繁杂且含有多种难以降解物质,加之企业污染设施安装启用投入不足以及部分企业偷排、超排等原因,造成园区企业排水远超GB8979-1996三级排放标准且水质复杂。重点涉排企业如一些陶瓷、化工、炼焦等用煤行业大户,因没有解决除尘、除硫、除氮等净化处理,其排放废气中的氮氧化物排放指标比重大。二是采石场造成的污染和破坏。我区现有采石场20家,总面积1500亩以上,场区长年生产石渣,造成山体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严重。其中,何坊水库库区就有6家采石场,受长期不合理开发利用的影响,每年约有2—4万立方米的泥沙淤积,水库流域内现有水土流失8412亩,其中重度水土流失以上面积6117亩,占比例高达72.8%。每逢中到大雨期间,水库蓄水就变浑浊,至少10—15天才恢复变清,作为东乡城区三大饮用水源之一,库区水质污染严重危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同时,采石场在对大块石料进行机械破碎时会产生一定的粉尘,粉尘四处弥漫,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影响人居环境。比如霸王山附近孝岗镇月塘村群众反映,平时周边粉尘较重,很少时间能开窗、晒衣服,桌子一天抹三次,到了晚上还是厚厚的一层灰。

3.农业面源污染源。一是农村垃圾污染。目前,农村垃圾大都是采取挖井填埋的方式进行简单处理,由于垃圾没有进行集中分类处理,在经过雨水冲淋后会产生大量有害污染物。二是畜禽养殖污染。我区属丘陵地带,无过境河流,生产生活用水全靠水库贮存。同时,我区作为生猪养殖大县,畜禽养殖已成规模,并基本上所有养殖场都是依水库而建,这导致畜禽养殖污染成为我区农村面源污染的首要元凶,水质恶化的第一杀手。据统计,2016年全区畜禽养殖场990家,生猪饲养量达170.1万头,规模化养殖达90%,全年猪粪总量高达164万吨。这些畜禽养殖场产生的大量污水、粪便只经过简单的处理或者完全未经处理便排放到水体中或者堆放在田野荒地中,造成水源与土壤的交叉污染,严重影响生态环境。近年来,由畜禽养殖污染引发的环境事件越来越多,比如:坐落在圩上桥镇境内的东富牧业养殖场,养殖规模30000头以上,治污配套设施建设没到位,不能对粪便进行完全处理,大部分粪便直接排入虎圩乡炉前村周家源村小组,导致污染良田达50—60亩,近10亩种植物颗粒无收,村民井水也受到不同程度污染。三是水产养殖污染。一直以来,由于我区水库实行私人承包制,为了追求高经济利益,承包主实行高密度养殖并投放大量饲料,造成水库特别是在枯水期的水质严重富营养化。调研发现,去年8月份,杨桥殿镇桂家咀村的殊塘水库发生大面积微生物群超标,藻类爆发,水体的化学含氧量、氨氮、总磷三大指标严重超标,污染了附近村民饮用水源和农田,引发群众上访,并引起省级媒体的关注。

(三)环保投入力度不够,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

相比我区经济发展的水平和环境污染现状来说,我区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上较为滞后,在人力、物、财力上投入还不够。

1.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配套设施建设不足。我区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无法满足城区生活污水处理需求。据调研发现,我区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大部分为雨污合流管网,没有进行雨分流,污水主管网没有按要求设标准的检查井,导致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未到达省环保厅75%的要求,被列入全省2015年度减排项目。目前,政府拟投资1700万余元的实施“一号污水主管延伸工程”仅完成招标工作,还未开工建设。同时,拟投资7000万元的生活污水二期扩建工程仍在进行施工场地前期基础施工。为此,目前的生活污水仍是大量直接排放,导致北港河水体水质仍存在污染物超标现象。

2.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排污设施缺乏。根据我区园区三次将水质分别送往南昌和长沙进行检测发现,园区企业排水远超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COD平均浓度达到了1000mg/L,个别水样COD高达6000 mg/L。然而,我区园区污水处理厂目前尚未建成,园区污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经排查,我区重点涉水涉气排放企业52家,这些重点企业绝大部分均未达到污染达标排放要求,污染设施安全启用投入不足,给我区空气和水体质量带来严重安全隐患。

3.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农村环保受困于资金的短缺,监测缺乏必要的仪器和设备,村庄公共设施短缺,道路、供水、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建设严重滞后。目前,我区垃圾处理填埋场二期工程仍在开工建设,建成后能缓解城区垃圾压力。但是全区17个乡镇(场)的生活垃圾仍是简单的投放至填埋井进行简单处理。同时,在垃圾综合利用和焚烧发电等治理设施技术提升上仍是空白。

(四)环保体制机制不完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

1.环保管理体制不顺,部门监管职责模糊。一是环保相关部门之间职责不明。环境保护内容涵盖水、大气、土壤和生态等多方面,涉及多个监管主体和职能部门。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环保相关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明,部门之间常常暴露出利益相争、责任推诿等现象,导致环境保护责任主体缺失,环保工作缺乏强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比如:我区在城市烧烤、油烟排放、噪音扰民、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等污染整治上,需要城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建设、交通、交警等部门团结协作,然而,由于环保职责模糊不清,相关部门并未主动担当起污染整治责任,导致这些污染源监管治理没有完全到位,加重了城市空气质量负荷。二是行政区划交界处成为环境整治盲点区。由于环境问题的地域管辖属性导致在县域、乡域和城乡交界处环保管辖范围界定不明确,治理主体缺失,环境污染问题不容忽视。

2.基层环保力量薄弱,乡镇环保机构缺乏。目前,乡镇一级没有环保职能部门和专职环保队伍,乡政府承担了其管辖区域内的环保职能,这就造成乡政府既是管理主体又是监督主体,环保职责难以履行。而区环保部门受人员、资金等条件的限制,对农村地区和排放主体具有分散、隐蔽、不易监测以及难以界定等特点的面源污染时,无法予以实时有效的监管。在日常工作中,区环保局和集中整治办公室在接到群众举报电话后赶到现场,难以捕捉到现场有效证据。在调研中发现,许多乡镇在环保问题上重视程度不够,在涉及到本辖区管理范围的环境整治工作推动力度不够,对一些涉污企业和养殖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督促执法不严。比如:在畜禽整治中,水库退养后应拆除养殖场有关设施,放水清库,落实“人放天养”,但是乡镇(场)、村责任人监督执法的主动性不强,导致设立公示牌等后续管理工作进展缓慢。

3.环保相关考核机制不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追究机制需强化。一是环境保护的目标责任和绩效考核制度有待健全。虽然在年度目标考评和绩效管理中有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但是具体考评指标大而化之,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二是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尚未发挥实效。考核内容中政府环境管理责任指标量化、细化不足,考核方式上倚重听汇报、看材料和集中检查,考评指标对领导班子政绩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的实际影响有限,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评价和激励作用。三是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追究机制需要强化。目前我区还未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实际工作中存在文件依据实操性差、问责启动机制不完善、案件移动机制未理顺等问题,造成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对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的实际效果有限。

(五)环境监管体系不健全,环境执法力度不够

1.环境监测能力较弱。虽然我区推动了对水和空气质量监测检测设备的安装和运行,加强了对企业污染设施安装运行的监测,但是现有的环境监测设备不新、技术不全,监测数据不够全面、精准。例如:2017年以前我区采用手动的空气监测设备,无法统计空气优良天数,这样无法进行全面科学的对比和统计。同时,我区对土壤环境和农村环境质量的监测还是空白,这样对于农村环境的质量评价仍局限于局部地区和定性描述分析。

2.环境监管不够严。一是排污关口把关不严。由于地区经济发展需要,我区招商引资过程中,对入驻企业的环评实施不严,有时候为了引进企业在环评上降低标准甚至先入驻再环评。从园区的企业来看,目前入驻企业225家,其中已环评的只有117家,占比52%。从畜禽养殖企业来看,2016年全区畜禽养殖场990家,其中环评的只有88家,占比8.89%。二是对排污主体的排污费征收力度小。目前,在环保执法过程中存在对污染主体征收污染成本远少于环保成本的现象,导致一些企业和养殖场宁愿交排污费也不愿意改进设备减少排污,给环境执法造成一定难度。例如:在畜禽养殖集中整治工作中,因生猪行情坚挺,20%的再奖励对须关闭的养殖户吸引不大,部分养殖户有拖到6月底关闭的想法。

3.环境监管执法困难多。一是生态红线和“三区”划定未落实,导致畜禽集中整治工作造成被动局面,部分限养区、可养区的养殖场业主整改主动性不够,甚至有部分业主有等待项目资金扶持的思想。据调查,在全区原先划定的78家禁养猪场要求在6月30日前全部退出的,目前已关闭、搬迁59家,已签订协议未清栏的12家,仍有7家未签协议。在落实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方面,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我区养殖场未配套建设治污设施40家,其中已完成整改22家,距完成时间节点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仍有18家未完成整改。在水库退养方面,全区282座小(二)型及以上水库要求在6月30日退出的,目前累计退养163座,仍有119座未退养;1217座山塘水库要求12月31日前退养的,已确认退养70座,仍有1147座未退养。可见,工作任务还任重道远。二是群众举报问题多,环境执法力度跟不上。自开展畜禽集中整治以来,群众举报养殖场污染及违规新建、扩建猪场信访件明显增多,但是囿于环保执法手段落后、交通工具配备不足、专业人员缺乏等因素,环保案件取证、处理等工作无法正常有序开展。据调查,畜禽集中整治办公室由相关单位抽调了14名人员组成,但是相对于工作量和专业执法角度来说,人员素质不够、专业人员缺乏。同时,区政府虽然给畜禽集中整治办公室专门配备2辆车但没有专门司机,加之车辆破旧老损,基本无法使用,执法人员不敢承担风险责任。这也给监督执法造成一定困难。

三、东乡区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品质新东乡建设提供良好环境,针对我区环境现状和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依据新《环保法》和江西省“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坚持预防为主,进一步强化环保基础保障

1.进一步加大环保经费投入。建议区财政部门将环保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把环境保护建设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保障逐年增加。并进一步加强环保监测、环保执法经费、环保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投入,为环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提供基础保障。比如:针对当前畜禽整治工作人力、物力缺乏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应加大对专业人员配备、公务用车调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2.进一步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一方面建议区政府坚持环保基础设施优先的理念,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之中,进一步加大对我区特别是农村环保公共设施投入力度,进一步推进覆盖全区的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特别是对农村土壤环境的监测系统,进一步更新对空气、水质监测的技术设备,为我区开展治污工作提供全面准确的数据支撑;另一方面,建议加强我区在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督查力度,推进相关责任单位按照工程项目完成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建设,确保城镇生活污水二期扩容提标工程、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和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以及垃圾处理场二期建设项目如期建成并投入使用,确保北港河综合治理项目落地生根,力争让北港河道内污水管网、4座橡胶坝建设、堤岸加固、清淤、绿化、亮化等改造尽快落实,缓解我区污染排放物排放压力。

3.进一步完善环保预防体系建设。一是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建议区委区政府将生态环保知识纳入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体系中,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生态环保知识教育力度。同时,多形式多角度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公众和企业转变观念,提升环保责任意识,践行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二是严格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评制度。建议区委区政府将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有关指标纳入全区目标考评和个人考核体系中,并科学合理设置考评考核结果运用机制,确保考评考核的实际约束作用。

(二)坚持源头控制,强化主要污染物治污减排力度

1.进一步强化对生活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一是强化对生活污水和固体废弃物排放总量的控制。建议区政府在引进垃圾填埋项目的同时引进一些绿色回收建设项目,实现绿色循环发展。二是强化对城市烧烤污染源的控制。建议,区政府对全区烧烤区进行统一规划,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区以及公园、绿化地等地划为烧烤禁止区,把全区烧烤店集中到城郊区域;同时,要求烧烤店建立除污配套设施,并逐步淘汰传统烧烤,推广使用无烟烧烤装备,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三是强化对城市扬尘和汽车尾气等污染源的控制。建议继续开展对建筑施工、道路扬尘和汽车尾气的专项治理,进一步按照新的《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同时,建议政府根据我区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长的实际,鼓励党员干部带头绿色出行,积极倡导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量。四是强化对节假日烟花鞭炮燃放的控制。建议区委加大力度倡导文明新风尚,加强对群众生态环保意识的宣传,同时,逐步禁止城区内烟花鞭炮的燃放。

2.进一步强化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一是强化对重点涉水涉气排放总量的控制。建议由经开区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对园区入园企业环境集中整治,对环境问题企业坚决按照“整顿规范、淘汰关闭”要求抓好治理整改落实,并大力督促我区一些陶瓷、化工、炼焦、橡胶、制药、木薯等重点涉排企业的整改力度,严格控制工业企业“三废”排放。二是强化对乡镇(场)采石场的整治力度。建议,继续加大对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采石场的关闭力度和清理整顿力度,对采石场区的扬尘污染进行有效治理,对何坊水库等水土流失严重的采石场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环境修复工程。

3.进一步强化对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一是继续实施农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开展垃圾无害化处理。二是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排放物总量和水产养殖污染的控制。建议区政府尽快对畜禽养殖“三区”进行科学划分,按照划分布局严格管理,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要尽快依法关闭、搬迁到位;对可养区和限养区范围内的养殖场,要根据环境容量控制养殖规模,禁止大规模的养殖场准入;环保局和畜禽集中整治办公室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和时间节点推动工作落实,实现水库有序退养和畜禽养殖场整改落实到位,乡镇(场)等相关责任单位完善后续管理措施。三是加快养殖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好国家专项治污资金、沼气工程建设资金、农业结构调整资金、生猪规模化养殖项目资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积极跑项争资,优先安排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实现养殖场建设与治污设施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的达标排放。四是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一方面,探索适合我区的生态化养殖模式,借鉴“猪-沼-果”、“猪-沼-菜”,“猪-沼-电”等生态模式,促进养殖业与种植业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规模化生物天燃气建设项目,通过对有机废弃物的减量化、无害化、能源化和资源化的处理,实现有机物循环利用和环境综合治理。五是切实改善土壤生态环境。一方面,遏制土壤污染物的增量。通过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减少农药、化肥、除草剂的使用,倡导使用生物肥料。提倡生态除草,采用生物、物理方法灭虫;另一方面,减少土壤污染物的存量。采取化学的、生物的、物理的方法,综合施策,改善、改良已遭受污染的土壤的结构,逐步恢复土壤的生产力。

(三)坚持上下联动,建立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1.强化区环保局的统筹监管职能。建议区委区政府制定完善我区部门环境监管责任清单,明确界定城管、公安、建设、交警、交通、林业、农业等部门的环保权限和职责要求,建立在环保统一监管下多部门联合共治的环保责任机制,推动我区城市烧烤、油烟排放、噪音扰民、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等污染整治上的联防联治。

2.强化乡镇政府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职责。建议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坚持以乡镇为重点,在乡镇一级设立环境保护管理站,人员可以由上级环保局下派的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和乡镇聘用的一些专兼职卫生督察员,建立起县乡村三级环保监管网络。

3.强化区域间的联防联治。建议区政府加强对乡镇间、我区与其他行政区划之间地方环境问题的整治力度,建立环保问题的区域协商机制,共同探讨行政区划间的环境问题防治措施和办法。

4.强化公众参与。建议各级政府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扩大群众知情权,形成信息公开、专家咨询、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格局。真正落实环境保护有奖举报制度,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加强环保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建设,积极引导群众规范有序参与环境保护。

(四)坚持从严执法,扎实推进环保工作落到实处

1.严把环境准入关。建议环保局要严格把好环评关,一方面,要加大对园区落户企业的环评力度,紧紧抓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金属五项总量指标,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杜绝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入园落户;对于对环评不合格的投产运行项目要责其整改,直至整改落实到位后才允许其正常运行;另一方面,加大对畜禽养殖场的环评审核关,对不符合行业标准的畜禽栏舍进行全面禁养和拆除,对禁养区的畜禽场要全面关停和搬迁,提高养殖门槛,以严格完善的准入制度优胜劣汰,促进养殖模式转型升级。

2.强力铁腕执法。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提高环保执法队伍进入门槛、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和加强考核考评等途径,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保证他们能够合、合法地开展执法活动。二是严格征收排污费。建议区环保局对违规排放的工业企业征收排污费,对偷排漏排直排超标准排污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选择性执法、人情执法,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三是严格落实淘汰产业污染治理责任。依法取缔关闭小造纸、小粒等产能“十五小”企业。同时要加强对关停企业的后续监管,对异地搬迁生产和原地恢复生产的企业,相关单位要加大依法查处力度,通过吊离变压器、切割主体设备、查封扣押产品、案件及时移送等手段,坚决杜绝关停企业死灰复燃。积极落实重点涉排企业的环保执法力度,严格督促重点涉排企业及时对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求处理达到一定标准后再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