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抚州市东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月21日抚州市东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抚州市东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拟定于2022年2月23日至2月25日在行政中心千人会场召开,会期三天。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抚州市东乡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抚州市东乡区2021年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区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区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抚州市东乡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
如需调整代表大会召开时间,授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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