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常发〔2019〕 7 号
关于决定任命朱小华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
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月25日决定任命:
朱小华为东乡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和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
乐细根为东乡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高洁(女)为东乡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抚州市东乡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1月25日
电话:0794-4232422 邮箱:dxxrd2008@163.com
备案号:赣ICP备17011144号 江西六谷网络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