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区“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开展情况的
调 研 报 告
东乡区人大法制委
为促进“七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取得成效。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区人大法制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座谈等形式对我区“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广泛收集了各方面对“七五”普法实施情况的建议和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与成效
1.健全机构,普法网络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制定和出台了《“七五”普法规划》,区人大常委会对“七五”普法工作做出了《决议》,把法治宣传和履行普法职责作为推进法治东乡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我区工作总体布局,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综合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做到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以及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二是健全普法网络,宣教体系完善。印发了《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全区50个“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和其他普法成员单位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组建了区普法讲师团,各学校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均成立了以主要领导
为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并建立相应的办事机构、落实了工作人员;在农村组建了由人民调解员、村“两委”干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组成的农村“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形成了区、乡(镇)、村(社区)三级普法工作队伍。
2.注重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多样。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构建党委(党组)中心组常态化集体学法机制,纳入领导干部“周末课堂”,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年度述法、网上考法等制度,把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重要内容,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二是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印发了《抚州市东乡区法治东乡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区开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信仰”主题宪法宣传活动实施意见》,结合“法律六进”活动,组织各行各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宪法,充分认识宪法修改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和把握宪法修改的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下发了《关于转发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关于开展百万网民学法律学习宪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将宪法专场知识竞赛参加对象从全区党政机关干部延伸到全体干部职工及中小学老师,扩大了宪法宣传范围和宣传效果,推动全社会形成遵法学法的浓厚氛围。向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干部和村居两委发放了新的《宪法》读本,普及宪法知识,在全区掀起宣传学习宪法的热潮。三是积极开展部门法宣传。区普法办
联合政法委公检法司等单位开展了“法制宣传年”暨“讲好法治东乡故事,助力全面建成小康新东乡”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区环保局、妇联、安监局、民政局等“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也陆续开展了部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3.突出特色,法治文化宣传亮点频显。一是将现有品牌做亮做新。积极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将法治书法一条街、法治公园、百米法治宣传长廊的内容全面更新,重新制作,方便群众学法。二是增加新型法治宣传阵地载体,拟在东乡区子山路白水垅公园内建立“东乡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将该公园建设成市民学法的主要阵地和城市法制宣传的一道亮丽风景线。三是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示范点建设。联合区教育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及相关行政执法单位,推进建设综合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个。目前已在东乡二中建立了全市最大的禁毒教育基地,接待学生等受教育对象达4万人次。投资200多万元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正在建设中,在虎圩乡陈桥村开展法治新农村示范点建设。
4.普治并举,普法成效初步彰显。一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生产等专项依法治理活动,严厉打击各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二是深入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近年来,建成省级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1个,市、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正在积极申报创建中,带动了各行业、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的持续、规范、深入开展,为品质新东乡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思想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一是法治宣传的氛围不够浓厚。存在法治宣传只是分管领导和负责人的认识,干部职工参与度不高。二是普法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普法教育是软任务、软指标,存在着“普法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重形式、轻效果”等现象,“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一些部门单位还未完全建立落实。
2.普法实效性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一是普法内容缺乏针对性。在普法宣传中,多数涉法部门都是摘抄法律条文,印制成法律宣传册或宣传单,在宣传日进行分发,对普法对象的法律需求研究不够。二是宣传形式不够丰富。多采取摆摊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知识竞赛、以会代训等方式进行,宣传载体仍然以纸质材料和宣传牌(栏、墙)为主,电视、广播、网络宣传相对滞后,特别是对新媒体的运用不及时。普法内容比较空洞乏味,缺少群众喜闻乐见的以案说法、以剧说法、现场说法等,缺乏趣味性和新颖性,难以调动群众的学法积极性。三是存在一定程度“重学轻用”现象。侧重于对法律条文的单向传授与灌输,片面追求普及了多少人、搞了几次宣传活动、发放了多少资料,对普法宣传取得什么成效基本不闻不问。
3.普法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一是机构和人员保障不到
位。普法依法治区是一项长期任务,但我区目前只设有普法办临时机构,没有机构编制。各乡镇也仅仅是依靠司法所单打独斗,且人员变动频繁,工作没有连续性。二是经费落实不到位。区级财政保障的普法经费有限,各乡镇、区直单位普法经费落实不到位,严重影响了普法工作的正常持续有效开展。三是考核奖惩落实力度不够。目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在年度综合考评总分中所占分值过小,难以引起乡镇和区直单位重视。
三、对加强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1.创新方式,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一是积极拓展普法新载体。电视、报纸、网络是当前群众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可以利用区电视台、品质新东乡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开辟法治宣传专栏,办成系列、办出特色,把单向式的灌输过程变为互动式的融合过程。比如:在区电视台开办法治讲座栏目,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教育警示;文化部门可以用一些典型案例为素材编几出好的剧目,利用送戏下乡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二是巩固深化基础阵地建设。发挥好法治宣传栏、橱窗、LED显示屏和法治文化阵地等传统型基础阵地作用,营造浓厚法治熏陶教化氛围;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加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寓法治宣传教育于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的方方面面。三是注重群众法律需求、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在坚持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的同时,充分了解群众的法律需求,探索实施“菜单式普法”,群众需要什么法律就宣传什么法律,
需要什么法律咨询服务就提供什么法律咨询服务,做到有的放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要普治相结合,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以法治创建为抓手,大力开展“法治单位”“法治乡镇(街道)”“法治村(社区)”“法治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创建活动,以创建促宣传。
2.夯实责任,提升普法执法的实效性。一是明确司法行政责任。区司法局在认真履行基础普法责任的基础上,重点完善“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监督,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明确行政部门责任。各行政执法部门,重点宣传好部门业务法律法规,要将法治宣传有机融入到行政执法全过程,通过广泛法治宣传促进严格公正执法,通过严格公正执法促进深度法治宣传,真正体现“严格执法就是最好的普法”。三是明确基层组织责任。镇村(居)要经常深入小区、家庭、铺面、纠纷现场,结合老百姓生产生活的需要,采取可读性、可视性、可感染性的手段实施普法宣传,形成连锁式、传递式、接力式普法桥梁,达到“就时宣传法律法规,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就人提升法治信仰”的效果。四是明确学校普法责任。学校要开好法治教育课程,保证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要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进一步明确法治副校长职责任务及考核机制,法治副校长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法治报告会,班级要有针对性地举行“青少年学法用法主题班会”,要结合青少年学生身心特点、认知能力等上“活”法治教育课。
3.完善机制,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一是完善基础保障机制。以开展“弘扬宪法精神 树立法治信仰”主题宪法宣传活动和培育农村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工作为契机,从抓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丰富法治文化活动入手,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文化建设“东乡样板”。二是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区财政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将法治宣传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专项经费,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三是完善考核管理评价机制。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法治东乡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推手,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综合考核目标责任书,对考评优秀的单位给予适当奖励,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围绕《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工作过程的督查,推动普法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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