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常办发〔2017〕13号
抚州市东乡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人大代表履职提升年”系列活动的
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大:
为更好地激发区人大代表的工作热情,促使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服务群众,倾听反映群众呼声,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开展“人大代表履职提升年”系列活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通过组织代表开展一系列履职活动,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增强代表责任意识,激励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品质新东乡做出更大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活动培训、考察培训等方式搭建代表学习平台,组织代表学习《代表法》《组织法》《选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能力。积极组织代表参加上级人大举办的业务培训,分期分批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和人大系统干部外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水平。
(二)搭建履职平台,建立代表联络站
完善已有的孝岗镇红岭村、小璜镇鲁家村、岗上积镇东源村三个省人大代表联系点,在孝岗镇、岗上积镇、王桥镇、杨桥殿镇、瑶圩乡、詹圩镇六个乡镇试点建立代表联络工作站,鼓励有条件的其他乡镇启动代表联络工作站建设,搭建代表履职平台,进一步改善代表履职条件,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三)开展代表风采宣传,树立代表形象
开展“代表展风采 喜迎十九大”主题宣传报道活动,通过在电视、报纸、微信等平台开设“代表风采”专题专栏的形式,集中宣传报道一批各战线上优秀的人大代表,宣传他们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创新创业、扶弱济困、履职尽职的典型先进事迹,激发各级人大代表的创业和履职热情。
(四)关注民生民本,加大监督力度
邀请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完善代表建议承办责任制,对于责任落实不主动、不及时、不到位的承办单位进行重点跟踪督办,切实增强代表建议办理的实效。围绕民生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视察、专题调研、工作评议、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代表与部门面对面”等活动,出思路、提建议,督促抓好落实,并鼓励代表利用各自的优势,与贫困户结对子,做好事、办实事,全力保障和促进民生事业蓬勃发展。
(五)加强代表管理,实行履职考核
制定《抚州市东乡区人大代表履职考核暂行办法》,对代表履职情况组织开展年度考评,不断增强代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档案,依法清理不守规矩、不顾大局、胡乱作为以及偷税漏税、诚信缺失、恶意欠薪等违法乱纪的人大代表。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中旬至4月底)
4月底前,各乡镇人大集中开展一次代表小组活动,重点学习《代表法》《组织法》《选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代表小组各项规章制度等工作制度,学习本实施方案,明确开展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内容、实施步骤和有关要求,增强参与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迅速掀起开展活动的高潮。
(二)推进实施阶段(5月初至11月底)
各乡镇人大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活动内容,组织本乡镇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并将代表参加活动情况做好记录,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深入推进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评比阶段(11月底至12月底)
12月中旬,各乡镇人大要将本乡镇各级人大代表参加履职活动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区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代表在活动中的表现将纳入年度履职考核,作为评选“优秀人大代表”的重要依据。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人大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稳步实施,采取有效方法,确保广大代表以主人翁的态度、满腔的热情和强烈的责任感投入到代表履职年系列活动中去。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人大要做好“代表履职提升年”系列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切实提高代表参与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加强舆论宣传,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优秀典型,及时通过电视、报刊杂志、网站、微信等新闻媒体和平台加以宣传报道,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3.创新方法,注重实效。各乡镇人大要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活动内容、活动方式方法上有所创新。要坚持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围绕重点工程建设、招商引资、优化环境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活动,使活动内容更加贴近民情,使活动质量和效果更加明显。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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