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东乡区人大信息网!
视察调研
 
关于我区保障脱贫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区保障脱贫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农环工委

 

充分发挥政治和政策优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当前全党全国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为了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做好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的工作,进一步推动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要求,127日,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耀辉同志率队,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区人大代表深入岗上积镇光扶发电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和东源村飞天凤养殖扶贫基地,邓家乡瓜蒌和“以瓜养橙”产业扶贫基地,杨桥殿镇山下村委会和江西润邦白花蛇舌草产业扶贫基地进行调研视察,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上门询问、实地考察等,广泛征集情况和意见建议,现将视察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十三五”确定我区省级贫困村6个,即岗上积镇东源村、王桥镇菱塘村、瑶圩乡文溪村、珀玕乡北庄村、小璜镇洋湖村、马圩镇桥西村。截止目前,全区精准识别贫困户3098户,贫困人口7315人。通过视察调研,我们总体感觉区乡村三级脱贫攻坚工作层层重视,推进有力,工作实在,亮点纷呈,成效明显,脱贫攻坚工作已经形成良好态势。

一是起步迅速,氛围深厚。自精准扶贫工程启动以来,我区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层层传导压力,调动了广大干部扶贫工作的积极性,经过广泛宣传,全区脱贫攻坚政策家喻户晓,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氛围已经形成,脱贫攻坚工作已经摆在了乡村两级第一位置。

二是高位推进,措施有力。区委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任第一副组长,区委副书记任常委副组长,其他区党政班子任副组长,区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乡镇(场)党委书记为成员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把脱贫攻坚列为全区首要工程,连续出台系列文件,对“十三五”期间特别是未来三年脱贫攻坚的任务和举措进行了细化。通过召开脱贫攻坚动员大会、工作会议,强力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区委成立了15个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组,不定期对各乡镇(场)及相关行政部门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全覆盖督查。全区安排了第一书记148人和驻村工作队队员362人进村入户精准帮扶,发挥了较好的帮扶带头作用。全区担任实职且在职在岗的区直各单位、区政府各部门、科级(含副科)事业单位的科级(含副科)干部,选择帮扶1-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确保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均有科级干部结对帮扶,受到群众普遍欢迎。

三是分类施策,成效显著。抓住产业就业扶贫,促进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我区利用公权房屋顶、工业园区厂房屋顶,为298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5千瓦/户的光伏发电产业。光伏发电产业给每户每年增加纯收入约2000元。实施安居扶贫,不断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全区有698户贫困人员实施安居扶贫工程,其中:新建651户、维修47户,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得到一定改善。按照美化村容村貌的要求,全面启动了3个贫困村中安排新农村建设点41个,区财政投入1200余万元用于贫困村及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改水改厕。加大保障扶贫,筑牢民生兜底“保障网”。全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月人均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305//人和225//人,并逐步提高农村低保常补对象占低保对象的比例。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425//人,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320//人。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并在全市率先实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门诊慢病“三条保障线”住院就诊“五条保障线”,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自付费用控制在10%以内。实施教育扶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较好地落实了教育扶贫政策,全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不因贫因辍学,贫困村各项教育事业得到较大发展,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得到较大提高。

四是重点突出,效果明显。脱贫攻坚工作中,经各级干部的共同努力,2016年我区贫困户计划退出2069人,实际我区退出的贫困户达1447户、2946人;贫困村计划退出两个,实际贫困村退出三个。2017年计划小璜镇洋湖村、珀玕乡北庄村退出贫困村,计划脱贫1200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深入调研,我们深切感受到,虽然我区的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贫困面广、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问题仍然突出。我区17个乡镇(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贫困现象,而且致贫原因复杂,精准施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难度依然很大。

(一)贫困户发展动力不足。一是部分贫困户被动脱贫,不谋求发展思路,“等靠要”依赖思想依然存在,自主脱贫意识淡薄,认为脱贫攻坚是政府和干部的事,就是国家大包干,坐等脱贫,以致出现“上急下慢、外热内冷”的现象。二是部分贫困人口文化素质低、又缺乏技能,思想观念陈旧落后,农耕观念强,自主发展产业积极性不高,部分贫困户对乡镇村提出的产业发展思路缺乏信心,自我发展产业又无从下手;一些贫困户对利用扶贫贷款发展种养殖业的积极性不高,规模小了不想干,规模大了怕风险,对土地流转整合资源心存疑虑。三是部分贫困群众,特别是年轻一代将外出务工作为脱贫的主要措施,收入结构单一,可持续发展效果差。四是部分“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户,他们生活无人料理,有钱不会用、有米不能做饭、有衣服不能换洗、看不到电视、家里环境脏乱差。

(二)因病致贫返贫现象不容小觑。因病致贫返贫是农村群众贫困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脱贫攻坚的难点之一。主要表现在:一是看病治病造成的经济负担依然沉重,许多农村家庭因为治病而导致贫困。二是家中主要劳动力因病或劳动中伤残,使一家人失去经济来源,陷入贫困境地。三是家中有重病人,需要有劳动力陪护照顾,既不能外出打工又影响家庭主导产业的发展,使家庭经济入不敷出。相比于因灾和因学致贫的暂时性和可救助性而言,因病致贫的原因更为复杂,尤其是患有慢性病、重病患者、医疗费用支出高、治愈难度大的贫困人口在短期脱贫难度大。

(三)产业扶贫推进乏力。产业扶贫还未形成“一村一品”,光伏扶贫产业后期管理制度还不完善,“白花蛇舌草”和“以瓜养橙”两个产业还在实施中。贫困户参与产业扶贫的积极性不高、农村土地流转较为困难,使产业项目难以落实。

(四)部分单位领导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在脱贫攻坚工作上缺乏主动,只是被动应付完成各项脱贫任务;认为脱贫攻坚人均经济收入3335元指标不高,如果仔细算账,目前大多数农户收入差不多都可以达到这个指标要求,因此,存在不需要下大力气就可以实现脱贫目标的侥幸心理。目前仍有一些村组没有按规定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进行定期核查。

(五)驻村工作队帮扶还需加力。驻村帮扶工作队参差不齐,帮扶效果不理想,帮扶措施单一。有的工作队对帮扶工作仅停留在对贫困户的物质帮扶上,有的工作队把扶贫帮扶按照民政救济来做,搞搞看望慰问、发发油米红包就算帮扶,流于形式。扶贫工作队在立足村情和贫困户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扶持、技术援助、人员培训等方面缺乏有效支持,没有起到开发式扶贫帮扶应有的作用。

三、几点建议

(一)发挥贫困户主体作用。要进一步加大对脱贫攻坚政策的宣传力度,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强烈愿望;要加大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充分发挥贫困户的主观能动性;要消除贫困户消极的思想情绪和“等、靠、要”的惰性心理,引导他们转变观念,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变被动脱贫为主动脱贫,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

(二)突出产业扶贫。脱贫攻坚要取得实效,核心在增收,难点在产业。要以市场为导向,产业上做到长短结合,进一步抓实产业扶贫行动。积极扶持发展特色农业产业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产业大户和致富带头人,鼓励其带领贫困户共同发展特色产业。同时,加强对资金短缺贫困农户发展产业的支持和帮助。

(三)坚持多策并举,巩固强化精准扶贫成果。一是继续加强教育扶贫。落实好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补助政策,创新社会资助机制,动员社会各界资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让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真正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二是积极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三是抓好特殊救助扶贫,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确保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家庭和个人求助有门,受理及时,救助到位。

(四)健全长效措施,巩固脱贫成果。为解决脱贫攻坚工作的可持续及科学扶贫问题,要尽快完成脱贫攻坚工作的规划编制工作。要高度重视并强化措施,做好全区及各乡镇村脱贫攻坚工作的中长期控制性规划。对于贫困村出列后、贫困户脱贫后下一步如何持续巩固提升,非贫困村如何同步抓住机遇奔小康等问题,也要及时制定出较为科学合理的中长期规划。以规划引领,确保如期脱贫后不发生反弹。

(五)充分发挥行业部门和帮扶干部的帮扶作用。脱贫攻坚工作是各部门的共同责任,必须形成合力,需要区里统筹解决的问题要统筹安排,如水电路卫生室等基础设施问题。要增强帮扶干部责任,细化帮扶任务,创新帮扶形式,为贫困群众选路子、上项目、教技术、筹资金、供信息,变“输血”为“造血”,既要重视在物质上扶贫,更重视在思想上扶志,解决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信心和能力不足的问题。既重视贫困村的脱贫,也不能忽视非贫困村的贫困户、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帮助贫困户增强脱贫信心、提高致富能力,确保帮扶工作的实效性。

东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版权所有

电话:0794-4232422 邮箱:dxxrd2008@163.com

备案号:赣ICP备17011144号 江西六谷网络提供技术支持
备案号:赣ICP备17011144号

网站导航

  • 返回首页

  • 监督工作

  • 电话咨询

  • 乡镇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