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抚州市东乡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东乡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晓英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炳辉、吴维权、熊耀辉、饶爱良、李云书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及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说明、《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抚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条例》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东乡区“揭榜挂帅”工作进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抚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区财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人及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财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人及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履职情况报告,并对区财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人及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履职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审议了区人大、区监察委员会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会议经过电子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抚州市东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2年区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抚州市东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抚州市东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红星镇、圩上桥镇行政区划调整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抚州市东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红星镇选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并组织新任职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娜,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好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揭玫,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艾小文,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大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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