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詹向民所作的《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民法院过去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为加快建设创新创业、富裕美丽、和谐幸福品质新东乡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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