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东方率领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就东乡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维权、副区长饶大义一同参加执法检查活动。
检查采取听取汇报、询问交流及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
座谈会上,检查组详细听取了东乡区政府相关领导及相关部门作的防洪法及实施办法实施情况汇报,并展开讨论。在听取发言后,检查组对东乡区在防汛防洪工作中采取多种方式宣传《防洪法》,同时加强建设和管理防洪工程,使防洪抗灾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深入贯彻实施《防洪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宋东方在座谈会上指出:防洪防汛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广大干部要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危机感落实好防洪防汛工作,决不能掉以轻心:要突出重点,通过治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服务地方三个产业发展。:要政府监督,全民参与,形成全社会关注防洪防汛工作的良好氛围;要正确处理行政执法与处罚违法的关系,明确监管机构的责任和权利,做好防洪防汛监督管理工作;要工作到位,加强自动雨量监测预警站、简易雨量站点、水位监测站的硬件建设,形成一整套防洪减灾硬件设施建设;要有水危机意识,随着自然环境的变化,水资源越来越紧缺,通过防洪治理,达到不浪费地表水资源、利用好地下水资源,服务城市建设和农业发展。
随后,检查组一行还实地考察了东乡区佛岭水库、东临一级路大桥北港河段、石山坝水闸工程,详细了解查看了东乡区水库防汛、城区防洪工程、中型水库灌区水闸加固及小河流治理工程的准备工作及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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