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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全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根据区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区人大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机关党支部领导班子责任

  (一)严明纪律规矩

  1.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副职分管、正职监管,党政主要领导做到“五不直管”和末位表态。

  4.保障和维护政令畅通。经常对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二)深化宣传教育

  5.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重要论述,适时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情况专项检查。

  6.开展党规党纪教育。经常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和党性锻炼,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重要内容。

  7.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根据上级党委安排,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三)选好用好干部

  8.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健全机制,切实解决突击提拔、“带病”提拔、买官卖官等问题。

  9.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管。健全完善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具体办法,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抽查力度,探索实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公示制度。

  10.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大力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现象。

  11.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落实选人用人失察失误倒查追究机制。

  (四)加强作风建设

  12.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防止“四风”反弹。

  13.健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经常开展走基层、访民生、解民忧等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14.探索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认真梳理分析年度考核、经济社会目标考核、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构建作风建设常态化措施。

  (五)规范权力运行

  15.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实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依法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

  16.加强党内制度机制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者自身影响谋取私利等方面的制度。

  (六)加强组织协调

  17.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人大业务之中,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18.明确责任分工。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9.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层层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支部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0.落实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党支部年底分别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1.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改进考核办法,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二、机关党支部书记责任

  1.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抓好班子,管好队伍,当好表率。带头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不搞特殊化,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监督。

  3.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半年听取1次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4.实行廉政提醒谈话常态化。定期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岗位负责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5.强化组织推动。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支部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半年主动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1次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6.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政勤政、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每年至少主持2次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为党员干部上1次廉政党课,作1场形势任务辅导报告。

  7.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对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三、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一)内务司法工委主任黄光辉

    1.履行“一岗双责”。协助支部书记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内务司法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半年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内务司法工委党员干部的教育,每年开展1次一对一廉政谈话,督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3.强化工作指导。带领内务司法工委干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管理漏洞。

  4.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发现内务司法工委内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同级党支部报告,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对本部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

  5.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坚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二)财经委员会主任吴书华

    1.履行“一岗双责”。坚持财经委员会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半年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财经委员会党员干部的教育,每年开展1次一对一廉政谈话,督促经济委员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3.强化工作指导。带领财经委员会人员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管理漏洞。

  4.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发现财经委员会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同级党支部报告,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对财经委员会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

    5.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坚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三)选任联工委主任黎志敏

    1.履行“一岗双责”。坚持选任联工委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半年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选任联工委党员干部的教育,每年开展1次一对一廉政谈话,督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3.强化工作指导。带领选任联工委人员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管理漏洞。

  4.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发现选任联工委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同级党支部报告,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对本部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

    5.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坚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四)备案审查工委主任陈志武

    1.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备案审查工委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半年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备案审查工委党员干部的教育,每年开展1次一对一廉政谈话,督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3.强化工作指导。带领备案审查工委人员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管理漏洞。

  4.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发现备案审查工委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同级党支部报告,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对本部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

    5.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坚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五)预算审查工委主任徐翠梅

    1.履行“一岗双责”。坚持预算审查工委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半年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预算审查工委党员干部的教育,每年开展1次一对一廉政谈话,督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3.强化工作指导。带领预算审查工委人员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管理漏洞。

  4.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发现预算审查工委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同级党支部报告,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对本部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

5.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坚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六)农业和环保工委副主任乐慧珍

    1.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农业和环保工委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半年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农业和环保工委党员干部的教育,每年开展1次一对一廉政谈话,督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3.强化工作指导。带领农业和环保工委人员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管理漏洞。

  4.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发现社农业和环保工委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同级党支部报告,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对本部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

    5.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坚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七)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方学圆

    1.履行“一岗双责”。协助主任抓好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办公室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半年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协助主任加强对办公室党员干部的教育,每年开展1次一对一廉政谈话,督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3.强化工作指导。带领办公室人员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管理漏洞。

  4.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发现办公室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同级党支部报告,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对本部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

5.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坚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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